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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新庄煤矿应急调蓄围堰加固工程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9/27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宁县新庄煤矿应急调蓄围堰加固工程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县新庄煤矿应急调蓄围堰加固工程已由宁县水务局水发【2024190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为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昇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县新庄煤矿应急调蓄围堰加固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县新庄镇玉村沟

2.3建设内容:

1.应急调蓄围堰工程:围堰工程主体为土质围堰,高度8.0m,顶宽8.0m,上下游均为二级坡,在5.0m高度设马道(宽度1.50m),上游坡比从上至下为1:2.51:1.5,下游坡比从上至下为1:2.01:1.5。同时为防止上游洪水对坡面的冲刷,造成围堰主体破坏,对围堰上游坡面用格宾石笼装编织袋填土护坡,同时用Dg50钢管桩(间距1.0m,管长3.50m)进行固定;为保证汛期沟道洪水正常下泄,在围堰体左侧修建排洪渠、设计排洪渠长度40m,总坡比为1:100,渠道进口宽度6.0m,末端渐变为7.0m。左侧将原沟道岸坡削坡作为渠道边坡,右侧为围堰主体,为防止洪水对堰体冲刷,在左侧通过格宾石笼挡墙作为渠道边坡。渠底为C30混凝土现浇,厚度30cm,下设10cm厚砾石垫层;工程施工在沟道右岸修建砂石路1.20km,路基宽度4.0m,路面宽度3.0m,两侧各设50cm宽路肩。路面为15cm厚天然砂砾石路面。

2.应急调蓄围堰加固工程:枢纽组成确定为三大件,即坝体、泄洪建筑物及放水建筑物(涵卧管)。围堰总坝高16.00m,死库容2.31m³、兴利库容3.0m³、滞洪库容1.72m³,设计总库容7.03m³;放水建筑物由卧管、涵管、消力池等组成,卧管顺坝体左岸坡体布设,坡比为1:2,设计卧管总高度7.5m,卧管斜长17.11m,台阶高差为0.30m,每台设1孔,放水孔孔径为0.3m,设计卧管为混凝土现浇;涵管沿沟道布设,与卧管之间由消力池连接,卧管消力池长5.0m,断面尺寸为1.2×2.1m;涵管长102m,直径为800mm,比降为1:8,消力池长4.50m,4.50m,侧墙深2.5m,消能后通过铅丝石笼散水使水流平顺进入沟道;泄洪建筑物布设在坝体右岸,采用Dg1000钢管(壁厚10mm)泄洪管104m。进口采用八字墙,长5.0m,末端接Dg1000钢管(壁厚10mm)泄洪管,长104m,坡比1:4.6,末端与涵管接入消力池;坝体监测安装雷达液位计、翻斗式自计雨量计、无线网络传输系统各1套。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

2.6招标控制价:3754372.15

2.7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10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123

2.8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4本项目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5投标企业需提供《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6同一投标企业只能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92800时00分至2024年10300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获取。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依照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窗口CA锁办理指南”的相关程序先在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CA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CA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联系人:田工、王工、吴工

联系电话:0931-82307620931-85112370931-8230753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雁南路西脉大厦四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101814 00 分。

5.2递交地点: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  开标厅(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不见面钉钉在线开标)。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ebidding.com)发布。

7.其他

7.1凡是拟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需先在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

7.2本项目开标活动通过“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www.hlebidding.com)进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海联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简要说明”;

7.3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7.4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地址: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11

联系人:苏宁孝

电话:13830463116

邮编:7452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昇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陇东大道宏达中心13楼北侧

联系人:李万敏

电话:18393648355

邮编:745000

 

                                       

  2024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