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I620000005000219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县小盘河水库引水入宁工程和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供水工程已由宁县水务局分别以宁水发〔2022〕291号、宁水发〔2022〕29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债券资金及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甘肃宁州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两个工程电气和信息自动化设备(不含原水泵站、原水调蓄池和工业Ⅲ区调蓄水池)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县小盘河水库引水入宁工程和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供水工程(不含原水调蓄池、原水泵站和工业Ⅲ区调蓄水池)电气和信息自动化设备采购安装;
2.2建设地点:宁县长庆桥镇、新庄镇、太昌镇、和盛镇、焦村镇、新宁镇境内;
2.3项目基本概况:
2.3.1宁县小盘河水库引水入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原水调蓄水池1座,容积 16.5万m3;加压泵站4座,其中,原水泵站1座、一级泵站 1 座,人饮及灌溉泵站1座,灌溉三级泵站1座;水厂脱盐车间1座,供水能力2.0万m3/d;乡镇和县城调蓄水池共5座,总容积2.7万m3;埋设输水管道总长126.33km,其中人饮输水干管45.0km、支管13.38km;灌溉输水干管33.69km、支管34.26km;压力管道各类镇墩共217座,其中干管164座,支管53座;管道附属建筑物补(排)气阀、检修阀、泄水放空阀、调流调压阀、流量计等各种阀门井共 170座,其中输水干管114座,支管56座。安装泵站机组(不包括脱盐车间)总台数15台(套),总容量4950kW。相应配套脱盐车间、泵站、供水管线、阀门井等水机、电气和自控设备。
2.3.2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原水调蓄水池1座,容积 16.5万m3;原水泵站、加压一级泵站各 1 座,调蓄水池共 2 座,总容积5万m3;埋设输水干支管总长19.19km。其中,干管 11.77km,支管7.42km。压力管道各类镇墩共 69 座,其中干管 54 座,支管 15 座;管道附属建筑物补(排)气阀井 20 座、检修阀井 5 座、泄水放空阀井 15 座、调流调压阀井 2座、分水阀井1座;安装原水泵站及一级泵站机组总台数 6 台(套),总容量 3630kW。相应配套泵站、供水管线、阀门井等水机、电气和自控设备。其中原水调蓄水池、原水泵站、一级泵站由宁县小盘河水库引水入宁工程和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供水工程共建共用。
2.4标段建设内容:宁县小盘河水库引水入宁工程和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供水工程(不含原水调蓄池、原水泵站和工业Ⅲ区调蓄水池)电气和信息自动化设备采购安装主要建设内容:在宁县小盘河水库引水入宁工程脱盐车间、一级二级三级泵站和主管线以及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供水工程一级泵站、工业Ⅱ区调蓄水池和主管线采购安装电气和自控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信息(温度、流量、水位、压力)采集系统、泵站监测工程、高压设备、变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工业电视系统、电缆等电气信息自动化设备。
2.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安装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总工期7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10日。
2.7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21年5月至今)无不良记录,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招标设备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投标人须有完成该项目的设备采购、检验测试、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系统联合试运行、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3.3若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则代理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有效的代理授权书,且授权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修期等有关责任,并对投标设备和安装质量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及责任。
3.4本项目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5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发现按废标处理或解除合同;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文件拟投入项目经理一致,否则亦按废标处理。
3.6投标人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8对于被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https://rcpu.cweun.org//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home)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4.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4日17时至2024年5月29日17时。
4.2获取方式:请登录《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获取。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依照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窗口“CA锁办理指南”的相关程序先在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CA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CA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联系人:田工、吴工、王工
联系电话:0931-8230762、8511035、8511237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雁南路西脉大厦四层。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6.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10时30分。
6.2递交地点: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厅(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不见面钉钉在线开标)。
6.3逾期送达(上传)、未送达(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ebidding.com)发布。
8、其他
8.1凡是拟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需先在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
8.2本项目开标活动通过“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www.hlebidding.com:9309/)进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海联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简要说明”。
8.3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8.4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宁州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宁县辑宁北路1号
联 系 人:何 娜
电 话:0934-662632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秦直西路瑞泰商业综合体C区207室
联 系 人:唐康妮
电 话:0934-8888685 18993476646
2024年5月24日